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本科生在线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细则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条件,做好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 号)相关规定和教务处本科生转专业准备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以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组员为教学副院长、副书记、教学委员会成员,5-7 人组成, 秘书为本科教学秘书。
(二)生命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原则: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集体决策,确保转专业工作 规范透明,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质量。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转专业每学年办 理一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转入新专业就读。
二、转专业学生申请条件 下列情形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业专 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高中阶段以来的有影响力的高级 别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突出 成果。
2.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 末考试,且所修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 10%的。
(三)按照学校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计划,达到相关选拔要求的。
(四)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 业调整的。
(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模式、过程或成果与转入专业的学业相关的。
(六)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
(七)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八)因专业调整(撤销、合并、停招等)原因,学籍异动后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
(二)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中师升本、高水 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有协议的免费师范生等;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九)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三、转专业学生数额
(一)各专业每年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上限为本专业当年新生在籍 数的10%,具体转出限额和接收限额以教务处下发的数额为准。
(二)休学创业复学的、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因专业调整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接收人数限额视具体办学情况确定。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布当年根据学院培养能力能够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接收专业的基本要求、转专业实施细则等。
(二)拟转出的申请人需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审核。
(三)学院汇总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将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推荐转出学生汇总表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四)拟转入本学院专业的申请人需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审核。
(五)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转专业实施细则对拟转入本学院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 80%, 面试占总成绩 20%,且笔试未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学院按考核成绩 由高到低最后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笔试科目为《基础生物学》,笔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参考书目《普通生物学》(第四版),陈阅增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面试将对学生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和面试根据上级要求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核,全过程视频录制。当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院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七)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核准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公示网址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八)复议程序。对转专业工作程序及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按复议制度提出复议申请,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办理复议事项。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透明公开,细则公开、个人申请、成绩排名等全部环节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有师生对遴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的方式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二)信息公示制度。学院将在本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相关内容,严格保证公示时间。
(三)复议制度。有异议者需在公示之日起 3 日内提出实名 面复议申请,转专业工作小组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复议事项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通过后,依规做出复议决定。
六、学生因学校实施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或学科专业调整的原因需要转专业的,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学生因休学创业、退役复学、疾病三种情形需要转专业的,应按《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八、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籍一般应编入原年级。因原专业与转入专业间培养方案差异较大、学生本人学习能力和意愿、原专业学业情况等原因在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就读。转专业学生管理应依据编入年级所适用的管理办法。
九、学院将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和学分按学校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老师 18098861996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 2 月 24 日
附:学院当年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计划
生命科学学院 2022 年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 2021 级各专业在籍学生数和专业办学实际,确定 2022 年接收转入学生数如下:
